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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东莞市轨道交通站场TOD与TID规划研究技术指引(试行)》的通知
为明确轨道交通站场TOD综合开发规划及TID概念方案编制技术内容、组织及审批管理流程,加快推进轨道交通建设和站场周边土地综合开发,实现站场周边土地高效集约利用,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提升轨道服务水平,根据国家、省相关规范、标准,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铁路建设推进土地综合开发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办〔2018〕36号)以及我市《关于创新体制机制加快轨道交通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等轨道交通“1+N”政策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我办牵头组织编制了《东莞市轨道交通站场TOD与TID规划研究技术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引》的主要内容
《指引》提出了由TOD总体策略研究、线路/片区TOD规划、站场TOD综合开发规划及TID概念方案、站场TOD综合开发规划深化构成的宏、中、微观TOD规划体系。明确了各层次TOD规划的总体要求、工作目标、工作范围、编制内容、成果构成及形式要求等。重点对单个轨道站场TOD综合开发规划及TID概念方案的编制要求、规划编制组织和审批流程进行了详细阐述。
二、规划编制组织要求
为提高TOD规划成果质量,园区、镇街在组织TOD规划工作时,应按照《指引》要求开展项目组织及上报审批工作。同时,鉴于轨道交通TOD规划是围绕轨道站点开展的特殊城市规划,有其独特要求,对TOD规划、轨道交通规划设计经验要求较高,为提高成果质量,建议在选择编制单位时,要同时重点关注编制单位的TOD规划及轨道交通规划两方面的业绩,鼓励国内外经验丰富的专业TOD团队参与相关工作。另外,为加强TOD规划与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有效衔接,提高TOD规划的落地效率,加快站场TOD地区土地开发的报批工作,建议园区、镇街在启动TOD规划时同步确定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单位。
本《指引》试行一年,一年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经验总结并优化相应内容形成正式稿印发,各园区、镇街在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TOD轨道办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