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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关于轨道交通场站综合开发的意见(试行)》
在合肥轨道交通场站沿线,未来有望打造新型城市功能区,集交通、商务、商业、教育、居住等为一体。近日,记者从城建部门获悉,《合肥市关于轨道交通场站综合开发的意见(试行)》出台。新规将进一步加强轨道交通土地资源集约利用,促进以公共交通引导城市发展,完善站场区域性功能配套,推动美丽宜居城市建设。
近年来,上海、成都等地正积极实施公共交通为导向的发展方式,以地铁、轻轨等公共交通站点为中心,以5-10分钟步行路程为半径,建立集工作、商业、文化、教育、居住等为一体的商业组团或居住组团,推进轨道交通站点综合开发工作,业态涉及国际办公、精品商业、人才公寓、星级酒店等多种形式。
那么,合肥的轨道交通场站该如何实现综合开发呢?今后,全市将加强场站与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公共配套、城市生活功能组织及地区发展需求的充分衔接,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分步实施,形成轨道交通土地资源复合利用局面。
按照区域平衡、适当集中的原则,将地区开发强度向轨道交通场站及其周边地块适度集中,通过分析轨道交通沿线各片区的城市功能定位和空间发展重点,明确轨道交通场站周边片区的主要功能构成、布局和组织形式。
在优先满足交通功能的基础上,充分挖潜地上地下空间,通过复合设计、立体开发、功能融合的手段提升轨道交通场站综合体的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建立集交通、商务、商业、文化、教育、居住为一体的城市功能区,促进交通功能与城市生活服务功能的有机结合。
按照规定,市轨道公司会同相关部门,按照轨道交通线网与场站综合开发同步规划的原则,编制《合肥市轨道交通沿线土地综合利用专项规划》。重点明确轨道交通场站周边实施综合开发的范围,原则上以轨道交通站点为中心,按照一般站点半径500米、换乘站点半径800米范围内,来确定主要功能和建设时序。
业内人士指出,随着全市轨道交通布局的持续铺开,场站综合开发不仅可以使公共交通的使用最大化,协调城市发展过程中产生的交通拥堵和用地不足的矛盾。而且,轨道交通与城市空间的高效组合,能有效提升城市形象,加快高质量发展步伐。